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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正不阿,不畏權貴,秉公執(zhí)法的包青天

來源:考德上公培時間:2013-02-01 11:54考德上教育V

包拯(公元999年至1062年),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進士。因為官清廉,鐵面無私,華夏民族史稱包青天。

包拯中進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于鄉(xiāng)里。

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任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后,調任知端州(今廣東肇慶);鼐┤伪O(jiān)察御史里行,又改監(jiān)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公元1044年)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殘害百姓。并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公元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后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fā)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于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并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于包拯在開封府執(zhí)法嚴明,鐵面無私,敢于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zhèn)兌贾腊H切稱呼他為“包特制”。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庇瞄惲_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背①浌倮舨可蠒,有《奏儀》十五卷傳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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