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5年-1587年),明代著名政治家、歷史學家、雜文家,著名清官。海瑞字汝賢、國開,自號剛峰,從教時被稱為海筆架,后人稱其為“海青天”,與宋代包拯齊名。
祖上從福建晉江垵邊(廣西雜志有載)遷居海南瓊山海厝。他自幼攻讀詩書經(jīng)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諭,后升浙江淳安和興國州判官(今湖北省陽新縣)。
海瑞是中國歷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云南司主事。曾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shù),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仆,以死上書,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幫方士的騙術(shù),應(yīng)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斑@一奏疏的措辭雖然極端尖辣,但又謹守著人臣的本分!薄S仁宇先生在《萬歷十五年》中如此評價這篇奏疏。 嘉靖最初把這篇奏章留中不發(fā),但最后還是氣憤難平,下令將海瑞逮捕到東廠禁錮。首輔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書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并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詳見《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海瑞隆慶四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黃光升尚書府拜謁黃光升,以表營護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馬廟”可證及《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有載。 隆慶三年(1569年)調(diào)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深受百姓的愛戴。后被排擠,革職閑居16年之久。萬歷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海瑞及聞潘湖黃光升卒,悲傷至極,帶病前來晉江奔喪。后于萬歷十五年(1587年11月13日)病死于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