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學校缺科教師的補員工作,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的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8名教師。為確保招聘教師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學歷要求: 1、高中教師:國家計劃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2、職中教師: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能勝任職業(yè)學校專業(yè)教學與實訓; 2、初中小學教師:國家計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專業(yè)對口的沅陵籍畢業(yè)生,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幼師: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師范院校學前教育或全日制普通師范院校幼師專業(yè)畢業(yè)的中專及以上沅陵縣籍畢業(yè)生,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特教教師: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或特殊教育資格證。 (二)年齡要求: 高中、職中、初中、小學、特教教師要求在28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兒教師年齡要求在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學科對口。凡縣內定向培養(yǎng)的本科畢業(yè)生、特崗教師、公招教師不可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在沅陵縣電視臺、沅陵縣政府網站、沅陵縣教育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5月20日至6月20日,畢業(yè)生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及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已申請相應教師資格且符合認定條件要求,認定機關尚未給其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育教學基本能力與素質測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到縣教育局報名,并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費(按縣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考生按條件只能報考招聘計劃的一個學科,每個學科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是否開考或者調整學科計劃。 (三)考試 1、考試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統(tǒng)一負責,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占60%):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公共知識占20%。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根據(jù)不同學科確定。公共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時事政治等。筆試均不指定教材。筆試結束,按招聘學科筆試成績分別排名(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列入面試對象)。 2、面試(占40%):面試總分為100分。其內容分必答題、說課和才藝展示。根據(jù)招聘學科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列入面試對象)。達不到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體檢 根據(jù)筆試與面試考試總成績(兩項成績分別不得低于60分),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招聘學科計劃數(shù)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學科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要求達60分以上,且面試成績不低于24分,成績達不到60分的再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遞補),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己斯ぷ鲄⒄铡逗鲜夜珓諉T錄用考核試行辦法》,由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聯(lián)合實施。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階段工作完成后,及時將結果進行公示,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并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四、聘用與管理 1、聘用: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縣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正式進人手續(xù),縣教育局與被錄用的對象簽定聘用合同。凡被錄取的考生,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分配的,則按該學科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但綜合成績要求達60分以上)。 2、管理:本次被招錄的對象列入本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凡報考錄用的對象,需服從縣教育局的崗位安排。被錄用的對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謝德明 副組長:羅宏忠 莫小平 成員:向本孝 王有尚 田雪梅 劉志偉 楊安沅 何翠文 黃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教育局內,由向本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黃飛、李南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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