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栗縣公安局公開補充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11名) 根據(jù)《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求,上栗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錄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特制定此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劃補充招錄輔警11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上栗縣公安局公開補充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包括: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員報考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首個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xù)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jù)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全省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wǎng)上報名、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崗前培訓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1日18:00。 2.報名步驟 (1)注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電腦登錄萍鄉(xiāng)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0799.jxpta.com),進入考生注冊頁面,據(jù)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等,進行誠信報名。 (2)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每個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lián)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網(wǎng)上繳費。報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繳費截止時間到12月22日23:00,繳費標準按照贛發(fā)改收費字〔2017〕340號文件規(guī)定為每人每科50元?忌瓿衫U費視為報名成功,未按要求進行繳費視為放棄報考。繳費成功之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9:30登錄萍鄉(xiāng)市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筆試準考證》!豆P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時間為120分鐘?荚噧热:《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基礎知識》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關常識內容。本次考試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將相應核減崗位招錄人數(shù),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以上崗位如報考人數(shù)不足,視情相應核減。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網(wǎng)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體能測試前將對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jīng)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報名表(報名系統(tǒng)內下載打。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wǎng)下載打印本人《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1次。經(jīng)遞補后,仍未達到擬入闈資格審查規(guī)定的比例時,則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體能測試。屆時以電話通知遞補入闈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再另行發(fā)布公告,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無法接通等原因產生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體能測試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項目包括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長跑三項。體能測評合格標準如下: 體能測評各項目標準如下,其中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
備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為1次,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shù)為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為不超過3次。體能測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2.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考生應當根據(jù)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應主動放棄測試,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入闈體能測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1次,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體能測評。 (五)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名單、時間、地點屆時在發(fā)布公告的網(wǎng)站公布。面試方法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時間12分鐘,滿分100分。 (六)計分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七)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名單。此次補招全部為勤務輔警,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環(huán)節(jié)安排涉毒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當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安排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嚴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guī)定,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政審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上栗縣公安局黨委批準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以真實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調查線索。經(jīng)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薪資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六個月,發(fā)放試用期工資,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政策咨詢電話:0799-3661470(上栗縣公安局辦公室) 考務咨詢電話:0799-6791980(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799-3893607(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附件:1.2024年上栗縣公安局公開補充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上栗縣公安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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