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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市殘聯直屬單位2024年第一次招18人

來源:未知時間:2024-07-31 10:56考德上教育V

來源:http://www.gzdpf.org.cn/xxgk/rszp/content_28058
網上報名:2024年8月2日-8月8日
筆試內容:醫(yī)學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公基等
面試形式: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試講等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系統(tǒng)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單位簡介及招聘崗位 


(一)招聘單位簡介。應聘人員可登錄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公眾網站(http://www.gzdpf.org.cn/),在友情鏈接“直屬單位”查閱各招聘單位簡介。 


(二)招聘崗位。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系統(tǒng)本次共7個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8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20〕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報名首日前為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系統(tǒng)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的;
9.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 


(三)應聘人員應滿足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 
1.“2024年畢業(yè)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非2024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應聘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工勤技能崗位應聘人員,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 
3.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guī)〔2021〕34號)和本公告規(guī)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4.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輔修專業(yè)、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yè)依據。 
5.招聘崗位中專業(yè)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yè)目錄》,附件2)設置,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公務員專業(yè)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公務員專業(yè)目錄》或無專業(yè)代碼,可選擇招聘專業(yè)中相近專業(yè)報考,但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畢業(yè)院校教務處蓋章的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專業(yè)設置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所學專業(yè)為《公務員專業(yè)目錄》中舊專業(yè)的,《崗位需求表》明確可以報考的才能以舊專業(yè)報考。除《公務員專業(yè)目錄》中有列出培養(yǎng)方向的專業(yè)外,其他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 
6.招聘人員類型為“2024年畢業(yè)生”的崗位,應聘人員不得以非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招聘人員類型為“不限”、“非2024年畢業(yè)的往屆生”的崗位,應聘人員可以非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但須提供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2024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生證或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等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證明材料。 
7.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單位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材料;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聘用)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對工作經歷有指定性要求的,如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無法證明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記錄。 
應聘人員以全日制方式學習的,在校期間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繳納的社會保險不納入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應聘人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工作經歷時間以服務期為準。 
8.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非2024年畢業(yè)的往屆生)報考,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材料,并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 
9.根據《廣東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中醫(yī)藥局轉發(fā)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wèi)科教函〔2022〕14號,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應聘人員可報考相應醫(yī)療崗位。其中,應聘人員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yè)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完成的住培專業(yè)方向一致。招聘崗位為技師等非醫(yī)生崗位不適用“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10.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網上填報資料。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7:00,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照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逾期不接受報名。此次招聘不公布報名人數,為預留可能需要的補充材料時間,建議應聘人員盡早報名。 
2.報名須上傳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上傳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yè)證、學位證; 
(4)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執(zhí)業(yè)證等; 
(5)招聘崗位要求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報名系統(tǒng)要求上傳的個人照片為個人近期藍底免冠證件照。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報考,所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及崗位需求表規(guī)定的報名要求,符合崗位所有資格條件要求方可報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報名系統(tǒng)認真填寫相關信息,確保內容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學習工作、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造成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后果自負。 
(2)每位應聘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崗位擬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可延長報名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管理崗、工勤崗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專業(yè)技術崗開考比例調整為1:2,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 
(4)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無法提供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5)非2024年畢業(yè)的往屆生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上傳相應證書)。 
(6)應聘人員報名后,由報名系統(tǒng)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在報名系統(tǒng)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資格初審階段不進行人工審核,如出現實際所學專業(yè)或其他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7)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二)考試確認。 
1.成功報名的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考試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完成考試確認的應聘人員2024年8月19日9:00起可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準考證為應聘人員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如有變動另行公告。
2.筆試內容: 
(1)共性部分: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人事業(yè)的重要論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就業(yè)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殘疾人教育條例》、《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2)個性部分: 
①醫(yī)療相關崗位:醫(yī)學基礎理論知識; 
②教師崗位:教育綜合知識; 
③其他崗位: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知識。 
3.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5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每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該招聘崗位全部筆試合格人員均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將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和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公眾網站公布,請相關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3.資格復審的材料。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憑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要求的)等有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相應的社保繳費記錄;有指定性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工作經歷材料。所持上述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套。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2)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五)面試。 
1. 面試人員范圍為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形式: 
(1)醫(yī)療相關崗位采用面談或專業(yè)技術操作考試(口述形式)方式進行; 
(2)教師崗位采用課堂試講方式進行; 
(3)其他崗位均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在候分室向應聘人員公布,并由應聘人員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 
4.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為體檢人員人選。 
5.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對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的應聘人員另行組織面試。 


(五)體檢。 
1.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體檢后一個月內)內無法出具體檢結論的(懷孕等法定情況除外),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2.2024年畢業(yè)生須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yè)相對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后,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等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六)考察。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實施,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考察。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公眾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guī)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九)聘用及相關待遇。 
1.聘用人員按招聘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并結合招聘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定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作年限未滿1年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2024年畢業(yè)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中與專業(yè)要求相對應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以非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的,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的,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4.招聘崗位明確須取得相應資格證的,2024年畢業(yè)生須在入職后兩年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終止聘用。 
5.聘用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在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及其附件,符合報考條件,并具有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后,方可選擇相應崗位報考。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胡亂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為便于單位管理,非廣州市戶籍應聘人員原則上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應聘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無法及時聯系導致的后果完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六)應聘人員可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時間段內聯系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tǒng)問題的,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2.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疑問的,可咨詢各招聘單位: 
(1)廣州市殘疾人就業(yè)培訓服務中心:020-86578516; 
(2)廣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廣州博愛醫(yī)院):020-38466285; 
(3)廣州市殘疾人安養(yǎng)院:020-37408057; 
(4)廣州康復實驗學校(廣州小兒腦性癱瘓康復研究中心):020-38491083; 
(5)廣州市康寧農場:020-37408013; 
(6)廣州市殘疾人體育運動中心(廣州國際殘障人文化交流中心):020-86089011; 
(7)廣州市康納學校(廣州兒童孤獨癥康復研究中心):020-87476209。 
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七)對此次公開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行為的,可向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監(jiān)督電話(020-38491421、020-38492427)反映。 
本公告由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 
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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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成就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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