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
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消化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涉改人員、安置在事業(yè)單位使用差額、自收自支編制的退役士兵以及原農村廣播電視總站和縣網絡中心在編在崗人員,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fā)〔2015〕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流動調配工作流程的通知》(安組發(fā)﹝2019﹞28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fā)〔2016〕14號)和2020年9月18日縣委編委會議紀要等精神,2021年部分全額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涉改人員、安置在事業(yè)單位使用差額、自收自支編制的退役士兵以及原農村廣播電視總站和縣網絡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36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1.計劃選聘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6名,其中,面向11個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涉改人員公開選聘10名全額事業(yè)編制,面向安置在事業(yè)單位使用差額、自收自支編制的退役士兵公開選聘10名全額事業(yè)編制,面向原農村廣播電視總站和縣網絡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16名鄉(xiāng)鎮(zhèn)全額事業(yè)編制。具體選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選聘公告及選聘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可通過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1.原縣自來水公司、原縣安平自來水公司、原縣賓館、原縣糧油購銷總站、原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實驗室、原縣社會客運站、原縣柑桔場、原縣魚苗種植繁殖場、原畜牧水產聯站、原縣音像發(fā)行站、原縣苗圃等11個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涉改人員。 2.安置在事業(yè)單位使用差額、自收自支編制的退役士兵。 3.原農村廣播電視總站和縣網絡中心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公開選聘人員應是在上述選聘范圍內的在編在崗人員,2017-2020年度(進入單位未滿三年的提供實際年度的考核結果)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男性為50歲以下,即在1971年4月16日后出生;女性為45歲以下,即在1976年4月16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證件為準。 (2)報考人員的最低學歷為高中、中;蛑屑,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專業(yè)不限。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類別的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3.報名地點。安仁縣人社局會議室(安仁縣行政中心B棟9樓)。 4.報考人員需提交的資料。 ①填寫并打印《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②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或檔案材料復印件加蓋檔案室公章)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后寫好崗位和姓名粘貼到報名表的相應位置); ④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或主管部門提供的在編在崗以及同意報考證明;⑤縣委編制部門提供的使用編制類別情況證明;⑥退役安置士兵的還需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退役士兵安置證明。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21年5月12日- 5月14日在縣人社局B930室領取準考證。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旦核實,立即取消本次選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現場報名,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的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4)選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不設開考比例,對報名人數未達到選聘計劃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聘計劃。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黨的基本理論知識、政治時事、法律法規(guī)和命題作文。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安仁縣城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fā)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適時另行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選聘崗位選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選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 4.面試時間、地點。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qū)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與排名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吸毒毛發(fā)檢測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5.體檢結果。在安仁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 由縣人社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以及違法違紀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將到紀檢監(jiān)察、綜治、計生和法院等部門進行聯審,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擇崗 1.組織實施。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2.全額事業(yè)單位。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涉改人員綜合成績的前10名和退役士兵崗位綜合成績的前10名打捆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單位。 3.鄉(xiāng)鎮(zhèn)全額事業(yè)單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天。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選聘人員名單,聘用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選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選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與選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正確對待競爭。選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選聘或未被選聘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選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選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誠信庫。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 (五)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況造成空缺的,可以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類依次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選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5226901。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聘工作由縣紀委駐組織系統(tǒng)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選聘工作紀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12388。 附件: 附件1: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1年安仁縣全額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安仁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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