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fā)〔2012〕106號),結合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十堰市政府機關幼兒園(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名,F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幼兒及幼教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幼兒教師崗位2名,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3屆畢業(yè)生),幼師、學前教育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及交費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4月26日至5月4日(每天8:00-17:00)期間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bsyrss.gov.cn),進入十堰市事業(yè)單位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網上交納報名費150元/人。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經核實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到市人社局財務科辦理退費手續(xù)。 2、報名、交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5月5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退還已交報名費。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6日至8日,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719-8650722。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5月9日?荚嚂r間15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學科專業(yè)知識(本專業(yè)主要課程)占70%,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綜合知識占30%。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yōu)惠申請表》(附件2)于2013年5月3日17:00前交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3、筆試結束后在上述網站查詢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并于5月11日公布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五、面試資格審查 2013年5月12日至13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網上報名時打印)、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月14日,在上述網站公布遞補資格審查考生名單。于5月15日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5月16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時,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能于2013年6月 30日前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2013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考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能于2013年6月30前獲得證書的書面證明;資格審查遞補人員須提供上述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若在下發(fā)聘用文件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1、參加面試的人員于2013年5月27日到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按規(guī)定交納面試費50元/人。 2、面試時間:5月29日至5月31日,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不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3、面試方式: 講課(無學生)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偡窒嗤瑫r,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七、體檢、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采取函調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聘用。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聘用人員均通過十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考紀律,規(guī)范操作程序,確保招聘工作正常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13986900668 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科 0719-8111036 舉報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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