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17〕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2017年繼續(xù)從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湖北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一批選調生到基層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2017年全省計劃招錄選調生1600名。其中,面向國內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招錄1270名(含定向招錄緊缺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193名,定向招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應屆畢業(yè)生50名左右,定向招錄在我省就讀的西藏、新疆籍應屆畢業(yè)生15名左右),面向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330名。 二、選調對象 1、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下同),或具有1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叭脤W生”,或為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對象。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愿者),應為中共黨員,或被評為學!叭脤W生”,或在服務期間獲得過縣級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且表現優(yōu)秀、目前在崗。 3、武漢市專項選聘生,應為武漢市專項選聘的“985工程”院校畢業(yè)生,在武漢市服務滿兩年且表現優(yōu)秀、目前在崗。 4、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應屆畢業(yè)生,應為在鄂高校就讀,政治表現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層工作的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絡學院、成教學院、自考助學班、專升本的畢業(yè)生。 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遵紀守法。 (二)學習成績優(yōu)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fā)展?jié)摿Υ蟆?br />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勤奮敬業(yè),勇于創(chuàng)新,樂于奉獻,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六)身體健康。 (七)應屆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中,本科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獲得相應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yè)證,2017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位。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優(yōu)秀學生干部、先進工作者、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偏遠地區(qū)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蚬ぷ髌陂g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