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 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5的比例,對已通過公共科目考試的考生,按分數(shù)高低確定每個職位面試人員(名單附后)。 二、面試安排 面試定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0日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 (一)紀檢監(jiān)察一至七、十四至十五職位 (二)紀檢監(jiān)察八至十三職位 報到時間:3月8日下午14:00。報到地點:北京市西城區(qū)平安里西大街41號東門(具體位置同上)。面試人員分組名單、面試地點和具體時間安排、注意事項等有關信息,將在面試報到當天告知考生。 三、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1月28日前發(fā)送郵件(標題為:報考職位+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至gbsjggbc@163.com(職位一至七、十四至十五)或zzbpzyc@163.com(職位八至十三)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并在郵件中注明最新聯(lián)系方式。 如考生參加面試,需提供電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證件照。如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需在1月28日前傳真提交放棄聲明(格式見附件),凡考生放棄面試又未按要求提交聲明的,將按要求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四、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1月28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均使用A4紙,格式見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及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2.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下載,粘貼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證件照,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3.已獲得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計算機水平、外語水平及文字能力證明復印件。 5.工作過的所有基層單位開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格式見附件)。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檔案管理單位關于存檔的證明(格式見附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格式見附件)。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格式見附件)。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加蓋院系黨組織的報名推薦表(需注明培養(yǎng)方式)及加蓋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待業(yè)考生情況證明(格式見附件)。 8.其他材料:報考紀檢監(jiān)察三職位的考生,需提供記者證復印件。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平安里西大街41號(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政編碼:100813。收件人姓名:機關干部處(紀檢監(jiān)察一至七職位)或派駐干部一處(紀檢監(jiān)察八至十三職位)或事業(yè)勞資處(紀檢監(jiān)察十四、十五職位);單位名稱:組織部。請考生務必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寫郵寄信息,以免造成信件遺失;寄出材料后應來電告知,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時需攜帶的材料 所有考生面試報到時應攜帶:身份證,本人現(xiàn)有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體現(xiàn)考生文字能力、計算機水平、外語水平的相關資料或證書原件,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原件,鋼筆或簽字筆,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證件照2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寫上姓名)。社會在職人員應攜帶工作證,應屆畢業(yè)生應攜帶學生證,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報考紀檢監(jiān)察三職位的考生,需提供記者證原件。缺少上述材料者,無法進行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疾鞂ο蟛环弦(guī)定要求的,不再遞補順延考察人選。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對所有報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凡報考材料信息虛假或不詳實的,將按照規(guī)定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2.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不得攜帶任何電子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面試后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泄露試題信息。考生如有違紀行為,將按照規(guī)定取消錄用資格,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3.考生自行負責面試期間食宿安排。面試結束后,京外考生可以離京。之后,將電話通知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到北京參加體檢,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 4.聯(lián)系電話:010-59595504(職位一至七) 010-59595414(職位八至十三) 010-59592150(職位十四、十五) 附件: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材料模板
中共中央紀委組織部
2015年1月20日
更多相關信息: 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面試考情分析匯總(各部門面試考情分析) 小編推薦: 官方微信 woshigwy QQ交流群 238082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