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2023年3月25日至4月7日 面試形式:2023年4月下旬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就汕頭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合格分數線 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5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7.5分。 筆試成績已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公布,考生可登錄查詢。 (二)資格審核對象 汕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其中,無需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按具體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報考我市公安、法院、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等需進行體能測試的職位,在報考者自愿原則上按招錄人數1︰4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三)資格審核所需資料 1.未畢業(yè)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下同)、居民戶口簿(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下同)、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登記表(下載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親筆簽名,若信息有誤,直接在報名登記表上修改,在修改處按上指模后上傳,下同)、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2.已畢業(yè)大學生和憑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名登記表、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憑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提供)、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3.除上述基本材料外,屬以下情形的還須提交: (1)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2)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相近專業(yè)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證明,并加蓋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公章。 (5)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汕頭市或南澳縣戶籍(生源)招考的,須提供汕頭市或南澳縣生源,或戶口在汕頭市或南澳縣,或父母、配偶戶口在汕頭市或南澳縣,或在汕頭市或南澳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審核方式及程序 資格審核主要采取廣東省公務員考錄管理系統(tǒng)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 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至4月7日,考生須在4月3日上午9:00前通過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傳相關審核資料照片(jpg格式),未按時上傳審核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核資格。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審核對象,遞補考生提交資料截止時間為4月5日17:30前,逾期不予遞補。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面試資格。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入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并密切留意我市相關通知或公告,如聯系電話有更改的,須及時與招錄單位聯系(各招錄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1)。未列為資格審核對象的考生,也請保持電話暢通,以便有遞補機會時,能及時接收招錄單位的遞補通知,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3.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者,請密切留意汕頭組織工作網(https://stzz.shantou.gov.cn)和汕頭考試辦微信公眾號(微信號:stksb0754)有關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公告信息。 4.考生如有疑問,可撥打《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汕頭市招錄單位咨詢電話》(附件1)中的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招錄單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在4月7日前完成,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只進行1次,不安排遞補,測評人數在報考者自愿原則上按照具體職位招錄人數1︰4的比例進行組織。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逾期不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棄權。擴大范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對象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預備遞補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須上傳本人簽名的《廣東省2023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附件2)。 三、面試 面試初定于4月下旬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能力和業(yè)務水平。報考汕頭市職位的面試地點在汕頭市(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汕頭市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2.廣東省2022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doc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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