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等6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2015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23號)和全國大學生村官工作座談會精神,我省2015年將選聘150名大學生村官。 一、選聘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雙向選擇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原則。 二、選聘名額 2015年全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名額共150名,其中,海口市18名,三亞市15名,三沙市、儋州市各2名,文昌、瓊海、萬寧、東方、樂東、澄邁、陵水、昌江等8個市縣各8名,五指山、定安、臨高、屯昌、保亭、瓊中、白沙等7個市縣各7名。 三、選聘條件 (一)具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生源);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年齡26周歲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學生黨員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指高校院系以上單位評選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 (五)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作風踏實,吃苦耐勞,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身心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 四、選聘程序 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進行培訓,各市縣黨委組織部參與配合,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分配、聘用等工作。 (一)報考 1.網上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3日8:30至8月7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此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hi.lss.gov.cn)進行注冊報名。 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市縣的大學生村官職位進行報名,提倡報考原籍市縣。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主要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了解選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 2.資格初審和報名確認。各市縣黨委組織部在網上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在兩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報考職位一經審查通過,不得更改。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9日期間登陸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下載并打印報名表,連同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以及證明學生黨員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報考少數(shù)民族市縣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還須提供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證明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8:00至8月13日17:00,到所報考市縣黨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 3.打印準考證。8月26日8:00至30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9月5日上午9:00-11:00。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大學生村官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市縣,將減少選聘名額,其空出的名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劑到其他市縣。 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五指山、東方、昌江、樂東、陵水、白沙、保亭、瓊中等少數(shù)民族市縣的,按本人筆試成績5%予以加分。 2.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向所報考市縣黨委組織部提供準考證、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市縣黨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經省委組織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3. 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和選聘名額,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三)考察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形成考試綜合成績,依照考試綜合成績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市縣黨委組織部進行考察。 (四)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縣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0年修訂)等執(zhí)行。 (五)公示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省委組織部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有考察、體檢不合格,公示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jù),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所空出的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排序,依次予以遞補,并按選聘程序組織考察、體檢和公示。 (六)分配 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所報考市縣大學生村官需求計劃內,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由市縣黨委組織部組織擬聘用人員依次自主選擇所任職的村(比如,今年?跀M選聘18名大學生村官,報考該市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1的擬聘用人員,可在?谑形M織部提供的需要安排大學生村官的村中,自主選擇任意一個村;然后再由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2、3……的擬聘用人員依次自主選擇,直至選完?谑18個名額)。要注重配置合理、分布均衡,不同地區(qū)、各類村都要安排大學生村官,在保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的前提下,鼓勵到農村基層和農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到條件相對艱苦的地方干事創(chuàng)業(yè)。 自主選擇所任職的村時,如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排名再出現(xiàn)相同的,可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 (七)聘用 確定分配去向后,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大學生村官簽訂聘任合同。 被聘用的大學生村官既不作出選擇,又不服從組織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八)培訓上崗 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農業(yè)實用技術、農村工作方法、涉農政策法規(guī)、基層組織建設等應知應會知識,幫助新任大學生村官盡快了解農村情況,掌握農村政策,迅速進入工作角色。 五、管理和使用 (一)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系非公務員身份。 (二)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聘期為3年。任職第一年,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從第二年開始,考核稱職、符合任職條件,且所在村“兩委”有職數(shù)空缺的,原則上應擔任村“兩委”委員或以上職務并明確分工。 (三)大學生村官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的,可按有關程序續(xù)聘;任滿2個聘期、未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原則上不再續(xù)聘,聘期最長不超過6年。 六、政策待遇 (一)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比照各市縣鄉(xiāng)鎮(zhèn)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調整。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享受財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費,以及相應社會保險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配套保障。 (二)大學生村官聘期結束后,實行多渠道就業(yè)、多樣化發(fā)展,組織給予適當扶持。 1.考錄公務員。①全省面向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錄公務員的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計劃的15%左右。②任滿1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優(yōu)秀、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公開選拔擔任鄉(xiāng)鎮(zhèn)和縣(市、區(qū))科級領導干部;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集中換屆時,可設置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優(yōu)秀大學生村官,作為換屆提名人選。經公開選拔擔任鄉(xiāng)鎮(zhèn)和縣(市、區(qū))科級領導干部或經選舉擔任鄉(xiāng)鎮(zhèn)黨政機關領導人員的大學生村官,在國家行政編制限額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2.考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除實行職業(yè)資格準入和專業(yè)限制的崗位之外,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從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員,一般應達到當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數(shù)量的30%。 3.報考研究生加分。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4.鼓勵留村任職。①大學生村官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參加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擔任村“兩委”干部。②任滿2個聘期且在2個聘期內當選并擔任村“兩委” 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的,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入編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可繼續(xù)留村工作。 5.引導自主擇業(yè)創(chuàng)業(yè)。大學生村官離崗后3年內,繼續(xù)享受大學生村官創(chuàng)業(yè)扶持、報考研究生加分等優(yōu)惠政策。 七、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組織處:0898-65381563;0898-65343012
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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