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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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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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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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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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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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及格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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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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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喙P試及格線為50分,本科班筆試及格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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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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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面向社會定向招錄應屆大學畢業(yè)生職位折合后筆試及格線為45分,退役士兵職位折合后筆試及格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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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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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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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0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分以上;B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0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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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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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A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5分以上
B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5分以上
2、公布筆試總成績合成說明: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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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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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筆試公務員公共科目成績最低合格線為: A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5分以上; B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總成績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5分以上。 注: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按照國家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考生信息標準,考試成績?nèi)≌麛?shù),非整數(shù)成績小數(shù)點后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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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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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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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其中各科目試卷滿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申論100,文化綜合150,民法學150,專業(yè)綜合一150,專業(yè)綜合二150)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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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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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其中各科目試卷滿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申論100,文化綜合150,民法學150,專業(yè)綜合一150,專業(yè)綜合二150)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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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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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其中各科目試卷滿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申論100,文化綜合150,民法學150,專業(yè)綜合一150,專業(yè)綜合二150。 對筆試總成績按培養(yǎng)學歷層次及招錄對象劃定合格線如下: 1、?茖哟(面向已退役士兵):40分; 2、?茖哟(面向高校畢業(yè)生):45分; 3、本科層次:45分; 4、法律碩士: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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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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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教育考試總成績÷(教育考試總分/100)]×50%。
對筆試總成績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如下:面向已退役士兵的?茖哟温毼缓细窬為40分,面向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合格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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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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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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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加權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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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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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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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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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遼寧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招考(招生)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加權后筆試總成績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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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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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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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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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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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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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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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試退役士兵報考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35分;其他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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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回族自治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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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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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教育職位筆試合格線定為45分;二、本科二學位教育職位筆試合格線定為45分;三、專科教育職位筆試合格線定為40分;四、雙語?平逃毼还P試合格線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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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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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職位筆試合格線為63分,本科二學位教育職位筆試合格線為60分,?平逃毼还P試合格線為60分,雙語?平逃毼还P試合格線為75分。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75+(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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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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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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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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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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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考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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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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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報考人員須參加所有科目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按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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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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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考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報考人員須參加所有科目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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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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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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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換算成百分制后為45分(含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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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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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換算成百分制后為35分(含35分)。凡筆試總成績低于35分的不能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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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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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公務員公共科目成績和教育入學考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省考錄辦按照招考職位招錄計劃數(shù)三倍的比例,依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法醫(yī)類職位,按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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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族
自治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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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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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105分。筆試成績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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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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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為105分(各科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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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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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本次招考筆試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為180分(按照國家規(guī)定筆試總成績計算分值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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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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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瓢、專升本班為60分,本科二學位班、法碩班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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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產(chǎn)
建設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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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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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考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為130分(各科成績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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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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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為105分(各科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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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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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由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兩部分組成,各占筆試成績的50%,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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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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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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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最終劃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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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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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含加分)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 確定筆試總成績40分為筆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總成績高于40分且崗位排名在本崗位招錄計劃數(shù)2倍范圍內(nèi)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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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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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40分為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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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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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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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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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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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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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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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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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與教育科目考試總成績45分(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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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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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其中,公務員筆試科目每科滿分100分,教育考試筆試科目每科滿分150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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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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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層政法機關面向社會定向招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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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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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分別為:筆試總成績(百分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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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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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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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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