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加分 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鄉(xiāng)的。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確認。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招考單位組織實施。 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經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時間和地點詳見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通知。 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xù)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加分經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六、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兩科。 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1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成績將于5月中旬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最低筆試總成績)。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含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持縣級或縣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各招考單位按照《招考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審結束后,職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3:1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招考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 八、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職位的面試考務工作,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職位的面試考務工作。全省設9個面試考區(qū)。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面試考區(qū)設在貴陽市;有關市(州)面試考區(qū)設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的考生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省、有關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